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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信箱

信件编号 1168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15-12-12
标题 水墨二期
内容 领导您好,水墨庭院南区2号楼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进行销售并且收取业主的30%房款,说的2015年12月31日交房,可现在看来根本就达不到交房的条件,南区只有这么一栋楼目前道路也不通,南区2号楼南邻还有住户没有拆迁,是不是住进去也会很别扭!证件办的怎么样了!
回复人 宁晋县住建局 回复日期 2016-01-29
答复内容       水墨庭院南区2号楼已列入我县2015年房地产整治范围,我局已就其违法行为,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及县委、县政府文件要求进行了处罚,建设单位已接受处罚,并已缴纳罚款,正在补办各项建设手续。
      我局曾多次提醒群众不要购买五证(土地使用证、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工程规划许可证、施工许可证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)不全的商品住房,购房户在其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,购买房屋时请谨慎。